最高可贷100万元 南宁多子女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出台

来源:广西日报 时间:2022-10-28 08:07:02

10月27日,记者从南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政策性住房保障作用,支持多子女缴存人家庭的住房需求,缓解多子女缴存人租房购房经济压力,日前,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实施多子女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的通知》。通知提高了二孩、三孩家庭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以及租房提取额度,三孩家庭最高可贷100万元。新政自今年11月1日起正式实行,有效期5年。

通知称,从11月1日起,生育二孩的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在现行南宁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的基础上提高10万元;生育三孩的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在现行南宁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的基础上提高20万元。同时,生育二孩的家庭无房且租赁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租房提取额度在现行南宁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规定的额度基础上提高200元;生育三孩的家庭无房且租赁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租房提取额度在现行南宁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规定的额度基础上提高400元。

据介绍,享受该新政的家庭在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和租赁商品住房提取业务时,在提供《南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实施细则》《南宁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所规定的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和租赁商品住房的申请材料外,还应提供多子女的医学出生证明或载明多子女关系的居民户口簿。11月1日前已签订《个人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借款合同》的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按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审批通过的贷款额度执行。特别提醒,新政明确了多子女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的范围,支持政策仅适用于在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人(含灵活就业缴存人),不包含异地公积金中心的缴存人。(记者 巫美桥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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